香港日記: 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二日《政府勸市民交出武器》

圖片羅弼時

曾經聽過一句說話:「一個人犯法,那個人就要坐牢;一堆人犯法,未必一堆人都要坐牢;所有人都犯法,那就無人要坐監。」說到底,群眾就是力量,愈多群眾參與,就愈容易癱瘓政府。當然,我不是鼓勵群眾集體犯法。不過,在一九七三年的今日,民眾的確集體犯法,逼得政府行「特赦令」。

當日的律政司羅弼時(Sir Denys Roberts)頒「特赦令」,指出在1月26號至2月10號期間,任何人只要交出炸藥、槍械、子彈及爆竹等攻擊性武器給警方,則不會被起訴。這個政策擺明不公義,無理由集體收藏武器就可以特赦。不過在七十年代頭,香港治安差到不得了,政府完全無辦法。在1972年,有關槍械行劫的嚴重案件,就已經有25宗,即是每個月都有2單大型行劫案;警方發現非法藏有槍械的案件,則有84單,即是每個月都揭發到7單。試想想,一個月30日,有9日都係槍械有關,大家都可以想像到治安有幾差,還未計發現西瓜刀、開山刀及炸藥等其他武器。

不要以為只有黑社會才有武器,當時大型店鋪都有這些武器。當然,大型店鋪拎武器不是為了打劫隔離間鋪,而是出於自衛。所以羅弼時在特赦令強調:「收武器是不想攻擊武器落在歹徒之手。」他怕賊人偷平民的武器,影響治安。不過,他這個看法是多慮,他低估了賊人的猖獗,因為在1972年,賊人無偷店鋪的武器,但曾經潛入英軍的軍火庫,偷去48個菠羅型的手榴彈!

其實,本來政府都想打擊惡勢力,不想用這種姑息的方法。不過,政府根本無能為力,貪污問題非常嚴重。根據1972年10 的《香港貪污調查報告》,裡面寫:「貪污在香港,正在瀰漫中,弊病之深,貪污之多,差不多每一個機構都有,其程度只有大小之別,可說到了婦孺皆知的程度。」而且,這份報告都指出,警隊與黑社會有勾結:「每一間賭博大檔,每天要派片數千元。販毒者派片更多,海洛英大檔數千元,鵝片大檔也千元。「派片」是賄賂警方,換取保護;鵝片即是鴉片。當時估計,警察每年在黃賭毒收到的賄賂,大概都有10億元,黑社會與警察的關係千絲萬縷,令政府大為頭痛。

這招特赦令有沒有用?不算有用。如果黑社會真的如此聽話,就不是黑社會吧!所有人都知道問題的源頭是警察與黑社會勾結,貪污舞弊,不去打擊黑社會,令市民失去信心,才令他們設法自救。香港的治安,到1974年ICAC 成立後,才慢慢好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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